XHC 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|實支守護・安心滿意
實支守護・安心滿意
十足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|(定額 + 實支)雙保障、續約友善、延續醫療保障
賠付型:定額給付 × 限額內實支 投保年齡:18–70 歲可投保(可續保至 80 歲) 保費繳別:年繳/月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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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十足好滿意
實支內限額給付、保障期間給付、總額無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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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期附約超友善
70 歲也可投保,最高可續保到 80 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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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續保障更安心
不保證續保;但提供更約權,條件符合者得更約至實支給付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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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定額+實支)雙保障
住院照護定額給付、門診與住院實支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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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醫療有保障
門診手術 & 常見特定診療亦可理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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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醫療好全面
病房、手術、醫材有實支,住院照護有定額。
定額給付
限額內實支

各保險金給付限額表(計劃 1–4)

項次/給付項目 類型 計劃 1 計劃 2 計劃 3 計劃 4
1. 住院照護日額 定額給付 1,000 元/日1,000 元/日1,000 元/日1,000 元/日
2.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 限額內實支 1,000 元2,000 元3,000 元4,000 元
3. 住院醫療特定費用保險金限額 限額內實支 150,000 元/次200,000 元/次300,000 元/次400,000 元/次
4. 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費用保險金限額 限額內實支 30,000 元/次35,000 元/次40,000 元/次45,000 元/次
(義齒・義齦・義眼・義肢・助聽器等附屬品)每顆/件上限 第 3 項併同管理 8,000 元9,000 元10,000 元11,000 元
※ 對應商品手冊:住院照護為定額;病房/特定費用/門診手術與門診特定診療為限額內實支。實支採「每次限額」與其他條款限制。

快速估算器(示意)

*此為概算示意:實支項目以「實際必要合理醫療費用」且不超過方案限額計,並受條款/收據/證明等規範。
住院照護(定額)
病房費(實支)
住院特定費用(實支)
附屬品(實支)
門診手術/特定(實支)
合計估算

給付範圍或限制(摘要)

住院照護保險金

  • 給付=「住院照護日額」× 住院日數。
  • 精神病住院:同一保單年度合計最高 45 日
  • 同一保單年度內,住院照護給付日數合計最高 180 日

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

  • 含自費差額病房、超過健保給付之外之膳食等。
  • 需檢附病房收據及證明文件;依實支限額。

住院醫療特定費用保險金

  • 包含醫師指示用藥、血液等耗材(非美容)、植體及交通等必要支出。
  • 超過健保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;門急診與住院銜接之必要處置。

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

  • 符合公告之常見門診特定診療或門診手術。
  • 同一保單年度內,給付以 8 次為限。

非健保就醫處理方式

第 2–4 項屬「限額內實支」,於不以健保身分就醫或前往非健保院所等情形,按實際必要合理醫療費用之 70% 給付(仍受各項限額)。

實支給付限制(節錄)

  • 美容整型等不在健保支付標準或明顯非必要醫療者,不予給付
  • 與其他保險理賠重複或相抵觸者,依契約處理。
  • 完整限制請以保單條款為準。

非保證續保及更約權說明

非保證續保

本附約為一年期不保證續保。保險公司得依商品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續推或停售;非針對個別被保人健康狀況而不續保。

更約權(行使條件)

若公司停止續推,符合契約條件者,於附約終止前 30 日內,無需檢附健康聲明文件,可申請更約至實支付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商品;核保以實際公告為準。

常見門診特定診療項目(示意節錄)

內視鏡經鼻膽管引流術(膽管) 氣管切開造口術(肺臟) 肝腫瘤無線熱凝療法(肝臟) 胃靜脈瘤硬化治療(胃) 骨髓移植術(骨髓) 雙J輸尿管導管置入術(腎臟) 尿路結石體外震波碎石術(腎臟) 腎臟腫瘤冷凍治療(腎臟) 子宮外翻復位術(子宮) 血管阻塞術(血管) 黃斑部雷射術(眼) 全網膜雷射術(眼) 鼻淚導管裝置術(眼) 小樑雷射術(青光眼) 虹膜雷射術(青光眼) 複雜性拔牙,有縫合(牙) 牙周翻瓣手術(牙) 心導管置放含塗藥支架(心臟) 經皮冠狀動脈擴張術(心臟) 大腸鏡息肉切除(大腸) 大腸息肉切除(大腸)
完整清單以保單條款附表為準;此處為示意節錄。

投保規則(摘要)

  • 保障期間:一年期(可續保至 80 歲;繼續有效至 81 歲之保單週年日)。
  • 可投保年齡:18–70 歲
  • 保金額限制:最低保額(計劃 1:住院日額 1,000 元);累積最高保額(計劃 4:住院日額 4,000 元)。
  • 同一被保人於本公司與他公司之住院日額合計,每家公司最高 15,000 元/日
  • 已有實支型住院醫療健康保險之被保人,原則上不得再附加 XHC(或新件不再接受附加)。
以上摘錄自商品資料;最終以公司最新契約與投保規則為準。

保險金申領文件(要點)

  1. 保險金申請書。
  2. 保險單或其影本。
  3. 受益人身分證明。
  4. 手術者:手術證明文件或在診斷書載明手術名稱。
  5.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(電子收據必要時提供紙本)。
  6. 非健保就醫或住院證明等必要文件;醫療人員不得為自己或家屬開立證明。
特殊情形之文件與細節,依條款與理賠作業規範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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